在线试读:文学

莎士比亚

英国一度处于世界的边陲。如今美洲大陆被发现继而开拓为殖民地,英国成了世界的中心。英伦三岛上的居民重新感到了自己的重要,重新感到了自己的力量,激发起一种热情和活力,一种简直是亘古未有的对于生活的热爱。甚至对于自己的语言,那遥远的、一度被冷落的方言,也引以为豪,并且渴望造就一种堪与当时的意大利文学媲美,甚而接近古罗马文学的英国文学。英语本身也在熔炉里熔炼—它不是一成不变的、高雅的、由大学才子们控制的语言,而是粗犷的、丰富的、随时准备进行任何探险使之更加丰富的语言。英语就像是那艘“金鹿”号航船。
这是有利于一位伟大的英国诗人诞生的时代。
 
第一幕:家庭
莎士比亚在戏中说了许多反对追逐功名利禄的话,但这只是戏,只是供人们打发三两个无聊时辰的娱乐,不是作者深思熟虑之后表达自己信念的严肃声明。关于这个手套工匠、剧作家、诗人、演员和乡绅的人品,我们知之甚微;但我们确实知道的一点就是,他热衷于功名利禄。我们可以把这看做是他从父亲那里继承的品质,因为约翰·莎士比亚也是热衷于功名利禄的。约翰的父亲理查·莎士比亚是沃里克郡埃文河畔斯特拉福镇(Stratford-on-Avon)东北数英里外斯尼特菲尔村的一个自耕农。约翰并不满足于为菲薄的收入在田间耕作,也不甘心在手足胼胝的乡巴佬中间苦度终生。于是,他成了店主,并且逐渐上升,终于爬到了在一个美丽的市镇上担任长老议员的显赫地位。
早在十六世纪中叶,斯特拉福已是一个美丽的市镇。它坐落在绿树成荫的河谷,镇上居民约一千五百人,周围作物繁茂,牛群满谷。当时有一部地名词典概之为Emporium non inelegans—一座不乏优雅诱人之处的集镇。它离伦敦不出一百英里,与伍斯特、沃里克、班伯里、牛津等中部历史名城交通畅达;它不是死气沉沉的穷乡僻壤。镇上的建筑遐迩闻名。圣三一教堂和圣十字公会的小教堂都是十三世纪的建筑物。埃文河上架着休·克洛普顿爵士(Sir Hugh Clopton)在1490年修建的一座大桥,风格不落俗套。克洛普顿爵士永远使人想起世上尚有更伟大的抱负,远非约翰·莎士比亚之流所能实现,因为他离开斯特拉福,去伦敦就任市长了。即便是威廉·莎士比亚也未曾有过这份尊荣,不过他的抱负不在市政方面。对于他,能够买下休·克洛普顿爵士留在斯特拉福镇那所房子,并在那里扮演他最后的角色—一位退隐的普通乡绅,这已经是心满意足的了。
就一个自耕农的儿子通常所能实现的目标而言,约翰·莎士比亚的抱负—做一个生意兴隆的小镇店主和受人尊敬的小镇议员—已经很体面了。然而他尚有其他奢望,一种神秘莫测的、涉及血统的奢望。他想使自己的姓氏周围不但有今日业绩的光辉,还有昔日荣誉的氛围。Shakespeare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个令人十分称心如意的姓氏,因为它意味着进击和情欲,任何离奇的拼法—比如Shogspar,Choxper,或者文书们独出心裁的其他拼写—都不能完全掩盖莎士比亚某个远祖的好斗形象。不过约翰知道,莎士比亚不是贵族的姓氏。十六世纪七十年代,当他第一次申请一幅家徽,即要求朝廷承认他拥有乡绅的地位时,他求助于某个据说曾经得到亨利八世册封的、朦胧而伟大的远祖的亡灵。人们始终不知道约翰的这位远祖到底是谁,因为他未做任何说明便很快撤回了申请,撤回的原因我们以后再说。1596年约翰重新提出申请,其信心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儿子威廉的成就(而且是钱财更甚于艺术方面的成就),但此时他关于血统的主要依据是从别处获得的。他希望自己娶了“尊敬的乡绅亚登之嗣女”一事,可以打动纹章院首席执掌的心。我们知道纹章院最终还是授予他一幅家徽,而且我们还可以假设他们更多是根据莎士比亚的成就而不是亚登的血统。尽管如此,在1599年确认授予他那幅家徽时,纹章院正式加了这样一句话:“我们同样已将此家徽与上述韦林考特的亚登之古老家徽另合于一盾。”
韦林考特实际上是威姆考特,位于斯特拉福西北三英里,威廉·莎士比亚和当地人称之为温考特,而温考特之名曾在《驯悍记》的序幕中提到。亚登之嗣女就是玛丽。莎士比亚一家在约翰另辟蹊径之前,一直是亚登家的佃户。一个自耕农佃户的儿子追求一个贵族地主小姐,并且赢得了她的欢心,其中自有其令人心满意足的浪漫之处。然而,亚登家族便是血统高贵,其景况也不尽然高贵了。罗伯特·亚登是威姆考特的农庄主,理查·莎士比亚就是在他经营的斯尼特菲尔农庄上做佃户。罗伯特的生活是舒适的,但他必须为这舒适的生活付出力气。他在家中是最小的儿子,处于法国人称之为“小兄弟”(cadet)的地位。亚登家族的真正荣誉和财富不在斯尼特菲尔农庄,而是在伯明翰附近一个叫做派克府的宅第。尽管如此,小兄弟对自己属于这样一个家族依然可以感到自豪,他们在诺曼人征服英国之前就很有势力,其财产在“征服者”威廉一世治下损失甚微。当英国还是一个盎格鲁-撒克逊王国的时候,亚登家族原称特奇尔家族;盎格鲁-撒克逊的姓氏成了被征服者的象征以后,他们就改用了亚登这个中部大森林的名字。这个亚登森林不是《皆大欢喜》中那个亚登森林,那个森林是莎士比亚别出心裁的创造,不过人们可以想象,这是他不无自豪地按他母亲娘家的姓氏创造的。《皆大欢喜》中的亚登森林也是一位公爵的领地,威廉·莎士比亚还在其中细心地安插了一个威廉。
玛丽是罗伯特·亚登的第八个女儿。罗伯特在1556年去世时,留给她的那份遗产意外可观:六镑多的现款和一个六十英亩的农庄,叫阿斯比斯。这农庄在那个准备娶她的男人看来,必然是一宗日后可作抵押的有用的家产,其现金价值比耕种价值重要。他很高兴自己能在1578年穷途潦倒的日子里用它押得四十镑钱。不过在1557年,即大体是他们结婚那年,他们感受到的只是新生活带来的兴奋。这自耕农的儿子是个独立的老板,那贵族的女儿就是老板娘,两口子在一座繁华而不俗的乡间集镇拥有自己的房屋和店铺。他们乐于摆脱祖辈传下的农家生活的格局,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是颇有伊丽莎白朝的特色的,不过玛丽可能比约翰守旧一些。他们离玛丽娘家的宅院和庄园只有数英里,与几位长房无疑也有往来;这些亲戚从派克府取道牛津去伦敦途中,甚至会在斯特拉福镇亨利街的店堂歇脚。至于宗教信仰,亚登家族多半笃信古老的天主教,而作为店主的约翰·莎士比亚则很可能赞成严格的勃朗主义或清教徒的信条;这种信条最终将在英国中部盛行,并且把全国变成一个神圣共和国。无论约翰还是玛丽,我们都没有史料可以说明他们是非常虔诚的教徒;这种不冷不热的态度,加上对于社会地位的追求和对于自己家族的炽烈的(或热切的)自豪,似乎都传给了长子。
约翰·莎士比亚经营的是手套生意,他必定还以此为基础顺便做些其他买卖:除了对小牛皮的商业价值发生兴趣外,对牛犊身上的其他产品肯定也有兴趣。他可能买回活牛,宰好卖掉牛肉,然后再裁出手套的皮料。有人无疑会把约翰说成是屠夫,还让年轻的威廉在高谈阔论中屠宰小牛,让他再现那血淋淋的献祭演变为戏剧的过程,似乎他就是勃鲁托斯,而那些小牲畜则个个都是凯撒。请回忆《哈姆莱特》中这样的对白:
波洛涅斯:我扮的是裘力斯·凯撒;勃鲁托斯在朱庇特神殿里把我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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