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安妮:
本书除了一小部分是献给缅因州新波特兰希尔的
马克·哈钦斯先生—你知道是哪部分,其余的全部献给你,因为—
我爱你。
第一章 北极燕鸥
乔·佩皮通曾经给过我他在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
我没说谎。
他把棒球帽给了我,是我—道格·斯维塔克, 就是我。
乔·佩皮通和霍瑞斯·克拉克不辞劳苦专程来到岛上,来到卡米洛初中。我和他们一起打棒球。我,还有丹尼尔·哈普佛和霍林·胡佛,我们都是好孩子。我们和乔·佩皮通、霍瑞斯·克拉克一起打球,我们也有击球。我们长打的时候,他们就唱:“打呀,打呀,打呀,打呀……”那是他们的队歌。
打完球,霍瑞斯·克拉克把他的棒球帽给了丹尼尔,乔·佩皮通把他的夹克给了霍林(也许是为他蹩脚的名字感到遗憾吧),然后把棒球帽递给了我。他把帽子摘下来,递给了我。就是这样的。帽子里面有他的签名,所以任谁都能看出帽子是他的—是乔·佩皮通的。
它是属于我的唯一一件家里其他人没有用过的东西。
我把它藏了四个半月,然后就被我那个蠢蛋哥哥发现了。晚上趁我睡着的时候,他进来把我的胳膊扭到背后,抬得高高的,我都不能喊,一喊就痛。他让我想清楚是愿意要只断胳膊还是愿意把乔·佩皮通的棒球帽给他。我宁愿胳膊断掉。于是他把膝盖抵在我的脊背上,问我是不是除了断胳膊还想要断背。我就告诉他乔·佩皮通的棒球帽在地下室的油炉子后面。
其实不在那里,但他还是下楼去了。所以说他是个蠢蛋。
我赶紧穿上T恤和短裤,戴上乔·佩皮通的棒球帽(帽子一直藏在枕头下面,笨蛋!)就出门了。可惜还是被他逮到了。他把我拖到车库后面,拿走棒球帽,朝那些打了也看不出伤痕的地方猛揍我。
这把戏,我……跟你没关系。
我觉着他戴了十来个钟头—刚好让我在学校里看到他戴着,然后拿它跟林克·卫特利换烟抽。林克·卫特利戴了一天—刚好让我在学校里看到他戴着,然后拿它跟格里恩·迪拉德换了把梳子。梳子!格里恩·迪拉德又戴了一天—刚好让我在学校里看到他戴着,然后在无证驾驶他哥哥的野马时把帽子弄丢了。车篷敞着,浑蛋!在耶路撒冷大道上被吹走了。我找了一个星期。
我想现在它是在某个阴沟里,被雨淋着之类的。说不定路过的人低头看见了还以为是垃圾。
没错,的确是垃圾。现在!
而曾经,它是属于我的唯一一件家里其他人没有用过的东西。
我知道,对其他人来说这没什么大不了。
我想方设法要跟爸爸说这事,可我没挑对日子。大多数日子都不对。大多数日子他都黑着脸回来,半眯着眼,一言不发。可你要知道,要是谁招惹了他,他可是会说个没完。最好都别招惹他,不然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住嘴。如果非得有人招惹他不可,那最好不是可恶的卡洛斯木材厂的卡洛斯先生,不然他会把卡洛斯先生那些可恶的灯都给砸了,他才不在乎会不会因此丢了工作,反正工作也不怎么样。
爸爸就这样,千万别招惹他。
但是我有我的计划。
我要做的就是让爸爸带我去洋基体育场。就这么简单。只要我再能见上乔·佩皮通一面,只要我能跟他说说棒球帽的事。他会看着我,会发笑,会挠挠我的头发,然后摘下他的棒球帽,戴到我头上。“瞧,道格!你戴着比我戴着好看多了!”乔·佩皮通会这么说的,他就是这样的人。
这就是我的计划,我要做的就是让爸爸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