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试读:社科

不知死,焉知生:法医的故事

 
此外,名古屋高级法院针对安乐死的判决也和这起案件十分相似。有一位52岁的父亲因患有重病每日苦不堪言,医生也向亲属宣布,说病人只能再活一个星期。儿子看不得父亲如此痛苦,就在牛奶中放入农药将父亲毒死了。
 
法院在一审中判定儿子为杀害尊亲属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但在二审中又判定儿子为受托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3年执行。
 
当时,检察院认为应判定儿子为杀害尊亲属罪,但律师则考虑到安乐死,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名古屋高级法院十分重视该问题,指出了合法的安乐死需要具备以下六个要件:
 
(一) 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二) 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三) 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实施。(四) 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五) 须由医生亲自执行,无法由医生亲自执行时,须具备医生同意的充分理由。(六) 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
 
本次案件并不符合条件(五)和(六)。在本次案件中,处死病人的不是医生。儿子也没有采用通常意义上能减轻病人痛苦的方法,而是使用农药这种杀虫剂将父亲毒死。因此本案不能被称为安乐死,法官最终判定为受托杀人。
 
与其在一旁看着病人于痛苦中慢慢死去,还不如让他们少些痛苦尽早远离尘世,这种想法是否更为人道一些呢?只要满足了上述六个条件,就不属于违法行为,就可以被视为安乐死。
 
 
但在我国,至今还未出现过被认定为是安乐死的事件。在我刚成为医生后没多久,身为外科医生的姐姐就去世了。在姐姐去世前两三天,她将我叫到病床前,对我说:“既然都是医生,我想你也能理解这份痛苦吧,更何况你还是法医。能不能帮帮我,让我安乐死?”
 
听到姐姐突然的话语,我惊呆了。尽管主治医生已经通知我们说姐姐只能再活几天,但毕竟血浓于水,我一直坚信姐姐不会死,绝对不会!不论主治医生说什么,我都不相信。我觉得姐姐这么说只是为了逃避一时的痛苦,我还鼓励她说一定会好起来的。
 
但是几天之后,姐姐还是离开了我们。即便身为医生,在面对重病的亲人时,我依然被感情左右,根本无法冷静地诊断病情、作出判断。这些对话我也一直瞒着我的父母,直至30年后的今天,也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
 
由于养育着重度残疾的孩子,许多年迈的父母都不敢轻易撒手人寰。他们的这种不安往往会导致最坏的结局——就是亲手将自己的孩子逼死。我曾经也遇到过一起类似的事件。
 
有一位年迈的母亲养育着一个因儿时患有脑炎而变得智障的女儿。女儿过了40岁依然智力低下,如果没有母亲的精心照顾,根本无法生活。于是养家的重任就落在了小儿子的身上。小儿子也到了结婚的年龄,却没有人愿意嫁给他,因为他还有个智障的姐姐。小儿子不可能抛下母亲和姐姐一走了之。虽然没有明说,但母子俩都为此愁苦异常。
 
就在那时,母亲的肠胃出现了问题,完全没有食欲。她没去看医生,只是觉得自己得了癌症,活不了多久了,但想到智障的女儿,又不敢轻易死去。考虑到小儿子今后的幸福,母亲很快作出了决定——她用腰带将睡梦中的女儿勒死了。
 
母亲原本打算追随女儿而去,却被赶回家中的小儿子及时制止了。之后,小儿子带着母亲前去警局自首。
 
一年后的某一天,我去给一个上吊自杀的老太太验尸。
首页    上页    下页    最后一页    第 10 页/共11页

首  页 | 活动介绍 | 请读书目 | 最美书评 | 专家荐书 | 优阅读 | 沙龙在线 | 在线展览
联系电话:67358114/5-3166 邮箱:xuanc@clcn.net.cn
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公共图书馆
技术支持:中研网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首都图书馆 京ICP备0906722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00296博客 | 微博 | 豆瓣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