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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中的大唐

 《任氏传》:长安城第一只爱上男人的狐狸?
 
沈既济的《任氏传》,大约属于唐传奇的二线名作,就是说,文学史地位,比我们前面详细讲的《李娃传》和《柳毅传》那几篇,要低一些。
而且,能排上二线,似乎还不完全是因为写得好,而是因为题材和人设。
我比照了一下大学中文系里常用的古代文学史教材,最主要的几种,对这篇小说的简介都差不多。如影响很大的游国恩《中国文学史》是这么说的:
 
富公子韦崟的贫友郑生与狐女任氏相爱,韦崟惊羡任氏的美艳,欲施强暴,为任氏以大义所折服。任氏又为郑生策划,谋取厚利。后郑生远出就职,任氏预知此行不吉,拟不从行,为郑生强邀而去,途中果为猎犬所害。
 
看类似这样的介绍,会产生的印象大概是,哦,和以往的狐狸精都是淫妇不同,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对男人有真爱的狐狸精。而真爱当然就体现在,不嫌弃男人穷,经常还要倒贴。
所以有的学者认为,沈既济这篇小说,开创了“情狐传统”,就是说任氏是后来蒲松龄们笔下的狐狸精的祖师奶奶。当然,《聊斋》里的狐狸不但无微不至地关怀体贴男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还往往堪称伦理道德的标兵,任氏却没有做到这一点。学者们对此也不是完全感受不到,所以他们就会评价说,这“未免有损这形象的完美”。
当然也不妨说下我个人的感受:第一,我很喜欢这篇,觉得它所呈现出的世相之纷繁,人心之幽微,至少不在最有名的那几篇之下;第二,情狐的设定,后世当然是一大流派,类似的故事堪称俯拾皆是,但这位任氏算不算是一只情狐,恐怕还真不好说。
 
韦崟与郑六
 
很多对这篇小说的介绍,给人感觉任氏是女主,郑生是男主,韦崟是反派。然而这个印象恐怕是有问题的。看原文:
 
任氏,女妖也。有韦使君者,名崟,第九,信安王祎之外孙,少落拓,好饮酒。其从父妹婿曰郑六,不记其名,早习武艺,亦好酒色,贫无家,托身于妻族,与崟相得,游处不间。
 
这是小说的第一句话。先点出任氏,其次是韦崟,再由韦崟带出郑六。这个次序,也很能表明作者沈既济的态度,是三个人物在小说中的重要性排序。
韦崟历史上真有其人。韦家是高贵的门阀,所谓“城南韦杜,去天尺五”。这个家族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经常跟皇室通婚,像唐中宗李显的韦皇后,作为武则天的儿媳妇,很有学习婆婆的热情,也算一时风云人物。具体到韦崟,他的外公是唐太宗的重孙,女儿则嫁给了唐玄宗的第二十五个儿子,是标准的皇亲国戚。
至于韦崟落拓不羁,好酒及色,对他这个阶层的人物而言,绝不会被当作大的缺点。对女人玩过就丢,甚至可能被当成优点看待。《世说新语》里,大将军王敦被女色淘空了身子,为了改善体质,他干净利落地把姬妾都赶出家门,就是赢得了“豪爽”之誉的。沈既济对韦崟也有类似说法,夸他“豪俊有义烈”。
沈既济还在小说里提到,他与韦崟有不少交往,他的说法是“尝与崟游”,这是带着敬意的表达,学生跟着老师,下级跟着领导,才说是“从某某游”“与某某游”,朋友间这么说,那就是非常客气。总之,写这篇小说,并不是要黑他。
但说到郑六,沈既济则没啥好感,一上来就丢出“不记其名”这四个字,真是满满的蔑视。
沈既济交代自己的创作动机时,又说“郑生非精人,徒悦其色而不征其情性”,所以有这么传奇的经历却没本事写下来,所以只好我代为出手了。这明明是说郑六配不上任氏,对喜欢代入的读者来说,这个说法很伤自尊啊。
确实,从各方面看,郑六都不符合古代流行小说男主人公的人设。我们知道,女人主动送上门的故事,最常见的是两大类:
一类是文人意淫。男主人公是个书生,可以穷,但做起诗文来是漂亮的,于是就被美女看上了。
但这位郑六,虽然小说里有时称他为“郑生”,但没提他有吟诗作画的本事,甚至于能否算读书人都勉强。小说一开始就介绍他“早习武艺”,后来还提及他的履历:
 
郑子武调,授槐里府果毅尉,在金城县……其后郑子为总监使,家甚富,有枥马十余匹。
 
他是靠武艺谋出路的。槐里府的府,不是京兆府、成都府那种地方行政机构,而是府兵制的府,数量很多。单是在京兆府,类似槐里府这样的军事单位,就有一百三十一个,而每府有两个果毅都尉。史称,天宝年间“折冲、果毅,又历年不迁,士大夫亦耻为之”,是份挺丢人的工作。
郑六后来又升为“总监使”,并因此有了许多马。“唐有四十八监以牧马”,这个总监使,可能就是其中某一监的长官。这是个肥缺,但不是有清望的官职,也不是读书人乐意做的。
总之,郑六不属于文化人的圈子。
另一类,是文学史教材喜欢称为“反映了古代劳动人民美好愿望”的作品,著名的故事如董永遇到天上的织女(按照《搜神记》,确实就是织女,不是七仙女),或谢端遇到“白水素女”,也就是田螺姑娘。
这类故事起初在民间流传,但得以被写下来,还得经过上层人士之手,在这个过程里,就会变得比较注重价值导向。换句话说,享有这种好运的男主人公,别的优点可能没有,但一定会道德高尚。如董永: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
他是一个勤奋的农民,还是个大孝子。谢端则是:
 
至年十七八,恭谨自守,不履非法。……端夜卧早起,躬耕力作,不舍昼夜。
 
勤奋程度,和董永差不多。爹妈死得太早,孝没机会表现,但遵纪守法方面特别突出。
但郑六和他们也不是一类。他和韦崟一样“好酒色”,韦崟是贵胄公子,还可以被夸是风流,郑六却只能被归结为无行。尤其是,他穷到无法撑起门户了,只能“托身于妻族,与崟相得,游处不间”,靠老婆的亲戚的钱,在外面吃喝嫖赌,在任何时代,这种人都是要被鄙视的。
这样一种非典型的人设,也就注定了,这篇小说的情节与画风,会和后世《聊斋》式的作品大不相同。
 
郑六与任氏
 
天宝九载(750),夏季六月的某一天,韦崟和郑六去参加新昌里
的一个酒局。途中,郑六对韦崟说有事离开一会儿,于是,“崟乘白马而东,郑子乘驴而南”。
郑六进了昇平里的北门,遇到了三个女子,其中有一个穿白衣的,也就是任氏,相貌尤其美丽。
郑六有心挑逗,却又鼓不起勇气,只好催动胯下的驴,一会儿跟在别人后面,一会儿又抄到人家前面。
小说里没提郑六长啥样,估计颜值未见得很高(按言情小说的惯例,帅的话会夸几句),这时骑着一头驴,使用这种廉价的代步工具,也就暴露了自己收入有限。昇平里是长安城南比较热闹的地方,因为地势高,“四望宽敞,京城之内,俯视指掌”,有点身份的男男女女,也经常到这里来玩,出手豪阔的人自然也有的是。前面说了,郑六不属于文化人,所以那种穷得半死还自视极高的自信力,是没有的。这种人骑着共享单车逛三里屯,面对美女想撩而不敢,不奇怪。
但任氏倒很主动,“时时盼睐,意有所受”,眼神里就透着“你来呀,你来呀”的诱惑。
 
郑子戏之曰:“美艳若此,而徒行,何也?”
白衣笑曰:“有乘不解相假,不徒行何为?”
 
郑六终于开口了,长考出臭棋说了句蠢话:“长这么漂亮,还自己走路,这是为什么呀?”
任氏笑着回答:“你有坐骑都不知道借给我,我不走路还能怎么办呢?”
这就明摆是“老司机带带我”的意思了。于是郑六从驴背上下来,任氏骑上去,两人一路走一路说笑,不觉就到了一处豪宅,“土垣车门,室宇甚严”。
唐代不烧煤还烧劈柴,烧砖的成本太高,所以夯土墙并不意味着劣质,重点是“车门”,能供车辆出入的大门,当然是气派的。
然后,这个夜晚两个人就一起度过了。
第二天天快亮的时候,任氏对郑六说:
 
“可去矣。某兄弟名系教坊,职属南衙,晨兴将出,不可淹留。”
 
她交代了自己的身份,是教坊女子。
历朝历代的规矩,朝廷会养许多文艺工作者,由太常这个部门来负责管理。到唐玄宗时代,觉得各种国家大典上表演高雅艺术的,和娱乐休闲时唱歌跳舞弹琴逗大家开心的,不宜混在一起。他就把这些从事通俗文艺的从太常分出来,设立了教坊,位置在大明宫前的光宅坊和延政坊(即长乐坊)。
当然,教坊有时也要承担一些不可描述的政治任务和服务工作。虽然程序上可能有点麻烦:“京中饮妓,籍属教坊,凡朝士宴聚,须假诸曹署行牒,然后能致于他处。”
这些教坊工作的女孩子们共同体意识很强,往往“约为香火兄弟”,所以这里任氏也是自称“某兄弟”如何如何。“南衙”就是指以宰相为首的正式政府机构(相对宦官掌控的北司而言),任氏说自己“职属南衙,晨兴将出”,对自己的工作单位有政府背景,自己要按时上班,语气也是自豪的。
所以任氏对郑六说,我要准备去单位了,你也赶紧走吧。
郑六于是就走了,由于时候太早,宵禁还没结束,他只好在坊门边等着。
 
门旁有胡人鬻饼之舍,方张灯炽炉。郑子憩其帘下,坐以候鼓,因与主人言。
 
照唐初的规矩,所有的商业活动都只能集中在东西两市,但这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所以和很多不切实际的法规一样,执行情况因时而异。如果最近朝廷下旨重点打击违章摆设摊点,那有关部门就出来赶人砸摊,但平时法令就是摆设,没人理。
天一亮,大批长安人都会走出坊门,开始一天的工作。所以在坊门这种交通枢纽卖早餐,可真是很有赚头的生意。—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今天的城市里,地铁口附近的景象。
长安是个国际性的都市,这里卖饼的是个胡人。他所卖的饼,大概就是芝麻烧饼。爱写口水诗的白居易有诗云:“胡麻饼样学京都,面脆油香新出炉。”
胡人老板在做开张的准备工作,灯点起来,把炉子烧得火热。郑六在他的摊子上坐下,一边等开门的鼓响,一边就和他没话找话地聊天。郑六想起,自己一夜春宵的地方,还不知道是谁家的宅子,就向胡人问询。老板说,那是个没人要的空宅,没人啊。郑六坚持说有,老板好像有点恍然大悟的样子,说:
 
“吁!我知之矣。此中有一狐,多诱男子偶宿,尝三见矣,今子亦遇乎?”
 
哟呵,我明白了。那儿有一狐狸精,经常留男人过夜,我都碰见三回了。看这样子……你也是?
这下郑六害臊,不好意思承认了。等天亮了他也不出门了,折回去看,“土垣车门”还在,但门里面荆棘丛生一片荒凉,确实不是有人住的样子。
郑六回去见到韦崟。韦崟说,你小子说离开一会儿,怎么一宿就不见了?郑六也没提任氏的事,随便找理由搪塞过去。
这之后,郑六想起任氏的美貌,仍然念念不忘。十多天后,在西市的“衣肆”,也就是服装店里,郑六突然又撞见了任氏。
任氏看见郑六转身就逃,郑六赶紧追。终于追到了,大概进入了类似壁咚的状况,不过任氏是背对着郑六,还拿扇子挡一下,总之就是我在拒绝你可是你看我好无力你要做啥我根本无法抗拒的样子。
两人对话如下:
 
曰:“公知之,何相近焉?”
郑子曰:“虽知之,何患?”
对曰:“事可愧耻。难施面目。”
郑子曰:“勤想如是,忍相弃乎?”
对曰:“安敢弃也,惧公之见恶耳。”
 
“你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来找我?”
“就算那是真的,有什么关系呢?”
“我心里有愧,我没脸见你!”
“我想你想到这个地步,你怎么忍心抛弃我呢?”
“我怎么会忍心抛弃你,我是怕你嫌弃我!”
满满的琼瑶风,人类聊骚的品味和姿势水平,真是有惊人的稳定性。
郑六赌咒发誓,表示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自己绝不嫌弃任氏的狐狸精身份。任氏于是告诉郑六,长安城里的狐狸精其实多得很,只是你看不出来罢了。又说,一般人忌惮狐狸精,是因为狐狸精害人,但我是不会那样的。
最后任氏对郑六说,既然你不嫌弃我,我就做你的女人了。
既然决定同居,接下来就要想法子解决住房的问题。
 
任氏与韦崟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弄清楚一点,就是在唐代的长安城生活所面临的困难,和今天的大城市有很大的不同。
今天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人口密度大,房价高房租贵,但周围和内部都有强大的物流系统,可以把各种生活用品源源不断运过来,再迅速高效地分散到城市的各个角落。所以除去房子的话,大城市的物价其实反而比较低廉。
但“长安居,大不易”,却首先是因为米贵。
八百里秦川号称富饶,但仍然供养不起长安这样的特大城市,长安人吃饭要靠遥远的东南地区补给,至于沿途运输的花费,当时就有人抱怨是拿一斗钱运一斗米。
然后那么多人要砍柴生火,也迅速把长安周边的山岭,变成了濯濯童山。
昂贵的生活成本,迫使许多人不得不放弃梦想离开长安。按照当初的城市规划,唐长安足可以生活80~100 万人,但长安城的户籍人口,大概不过46 万,加上没有户籍的,有学者估算大约也就是60万人。
所以长安城的房屋空置率是很高的,换句话说,找个稍微偏点的地方租套房,房租一定不贵。
所以即使对郑六这样的“贫士”来说,再租套房子也是可以负担得起的。但是,要想在新居所摆上点漂亮家具,郑六就无论如何拿不出这个钱了。
任氏说:“上次在宣平里的南边,有个骑着白马往东去的,是你妻子的兄弟吧?他们家家具多,你可以跟他借啊。”
这里其实有点问题。按照小说前面的描写,郑六是和韦崟分开,进了昇平里之后,才遇到任氏的。隔着高高的坊墙,任氏应该没看见韦崟是骑着啥往哪儿去的。哦,对了,任氏是狐狸精,我们人类看不见的她可以强行看见。
任氏说韦崟家家具多,当然不错。韦崟的家族,从事着一项有点像《红楼梦》里薛宝钗家的工作,即为皇室采购各种用品。经手的时候给自己留下点啥,也是很自然的事。所以要比谁家里好家具多,还真很难有谁能和韦家比。但郑六还没想到这茬儿,任氏怎么就先想到了?嗯,应该还是因为她是狐狸精,掐指一算,就对韦家知根知底。于是郑六就去找韦崟了。
 
(韦崟)问其所用。郑子曰:“新获一丽人,已税得其舍,假具以备用。”崟笑曰:“观子之貌,必获诡陋。何丽之绝也。”
 
郑六是个没啥深沉的人,没有隐瞒艳遇的能力。他对韦崟说:“新得着一美女,房子已经租好了,就差跟您借点家具备用了。”
作为一个习惯跟郑六居高临下相处的损友,韦崟大笑,先吐槽说就你那模样,还美女呢,不定找个啥奇形怪状的。但他还是很豪爽地借了全套家具。
然后,韦崟派了个伶俐的家童,悄悄跟着郑六,观察到底啥情况。
 
俄而奔走返命,气吁汗洽。崟迎问之:“有乎?”又问:“容若何?”曰:“奇怪也!天下未尝见之矣。”
 
过了一会儿,这家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玩儿命似的飞奔回来汇报情况。
韦崟问:“真有美女吗?”又问,“到底有多美啊?”
家童说:“奇怪也!”这个形容,比什么天姿国色、绝代佳人啥的都来得有力道。美到这个地步,简直不合情理了,普天之下,再没见过这么美的了。
这话,韦崟当然不爱听。因为他“姻族广茂”,所以上流社会的美女见得多了,又“夙从逸游”,所以风月场中的美女也见得多了。社会上上下下各个阶层,什么美女我没见过?你是我的家童,怎么给我搞出这么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乃问曰:“孰若某美?”
童曰:“非其伦也!”
崟遍比其佳者四五人,皆曰:“非其伦。”
是时吴王之女有第六者,则崟之内妹,秾艳如神仙,中表素推第一。崟问曰:“孰与吴王家第六女美?”
又曰:“非其伦也。”
崟抚手大骇曰:“天下岂有斯人乎?”
 
韦崟把能想到的美女报了一圈,家童都说“非其伦”(不是一个档次的)。这下韦崟简直给吓着了,天下还有这样的美女,于是吩咐:给我打水,换头巾,补妆。
韦崟“汲水澡颈,巾首膏唇而往”,毕竟是贵公子,非常注意形象。耳根子、脖子后面是容易脏的地方,出门前要再擦一遍,头巾戴好,尤其是要涂一遍唇膏。
涂唇膏是唐代贵族男子流行的风气,甚至能随时拿出漂亮的唇膏盒子,也是很涨面子的事。皇帝有时也会拿唇膏作为给大臣的赏赐,如杜甫就有诗云:“口脂面药随恩泽,翠管银罂下九霄。”
韦崟直奔郑六的住处,刚巧郑六不在,只有一个小童儿在扫地,一个女奴在门边。韦崟问任氏在哪里,回答说没这个人,韦崟就自己进屋找,终于发现门后面露出一幅红裙。
于是任氏暴露了,韦崟发现她比传说的还美,“爱之发狂,乃拥而凌之”,任氏当然要挣扎,挣扎不脱了就说:“服矣,请少回旋。”我服了,你松开一点好不好?但是韦崟稍微一放松,任氏就继续跟他较劲。
如此反复折腾了好多回,任氏再也没有力气,“乃纵体不复拒抗,而神色惨变”,就是一副你爱咋样咋样,反正别指望我给你反应的样子。
于是韦崟问了一句非常自恋的话:
 
“何色之不悦?”
 
我要睡你,你为什么不开心啊?
看得出,这是个素常过往有多少女人围绕着献媚的男人啊!
于是任氏叹息说:“郑六太可悲了!”又说了这么一番话:
 
“郑生有六尺之躯,而不能庇一妇人,岂丈夫哉!且公少豪侈,多获佳丽,遇某之比者众矣。而郑生,穷贱耳。所称惬者,唯某而已。忍以有馀之心,而夺人之不足乎?哀其穷馁,不能自立,衣公之衣,食公之食,故为公所系耳。若糠糗可给,不当至是。”
 
大意是,您女人多的是,郑六却只有我一个—显然,郑六的合法妻子,韦崟的同族姊妹,被任氏华丽丽地无视了。
总之,任氏不同意《马太福音》,什么“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这种观点是不对的。还是要相信《老子》讲的“天道”,“损有余以补不足”啊。
最后任氏说,郑六可怜,要是能养活自己,也就不跟您混了。
这番话,任氏是把自己看作郑六的财产,要奋力捍卫郑六的财产权。今天的人可能觉得不大好理解,但古人还是认为很有觉悟的,韦崟就很感动,强暴行为到此为止,他:
 
遽置之,敛衽而谢曰:“不敢。”
 
韦崟放开任氏,还非常严肃地向她道歉。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韦崟确实跟一般故事里抢女人的公子哥儿不一样。比如说,《水浒传》里林娘子要是跟高衙内说这么一段,就肯定不会有这效果。
但更重要的问题是,任氏不是狐狸精吗?
按照一般印象,狐狸精面对强奸犯的时候,哪能这么狼狈呢?
《聊斋》里的婴宁姑娘,一个爱笑萌到酥的小狐狸精,有人勾引她,她就把一段枯木头变成自己赴约会。枯木头上有个窟窿眼,自然就变成了关键部位,然后窟窿里还有只大蝎子,那男人扑上来,“就而淫之”时,一下子就被蜇着了。这情节,真是让男同学们想想都痛。可是现在任氏呢,也太给狐狸精丢人了。
韦崟找她,她不会隐身;韦崟推倒她,她无力抗拒;最后摆脱困境,居然是靠演讲!这明明就是人类嘛!
 
韦崟、郑六与任氏
 
刚巧这时候,郑六回来了。刚才韦崟和任氏屋里屋外翻滚扭打了半天,肯定都衣衫不整、头发蓬乱,发生过什么,一眼就能看出来。小说原文:
 
郑子至,与崟相视咍乐。
 
郑六和韦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场面实在尴尬,最后只好笑,估计开始笑得僵硬,越笑越自然,笑完了,这事也就过去了。任氏说得不错,郑六确实可怜,但也让人不由得不想起“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老话,硬气点,带着自己的女人从此远走高飞,六尺男儿怎么就找不到一碗饭吃呢?
但是且慢这么感慨。“自是,凡任氏之薪粒牲饩,皆崟给焉”,从此以后,不但郑六是靠韦崟赞助过日子的,任氏也接受韦崟的包养了。
从此任氏和韦崟几乎天天在一起,“每相狎昵,无所不至,唯不及乱而已”,除了最后一步始终没迈过,别的一切都是可以的。
韦崟越来越爱惜任氏、尊重任氏,有什么好事,总是立刻想到任氏。任氏于是对韦崟说:
 
“愧公之见爱甚矣。顾以陋质,不足以答厚意。且不能负郑生,故不得遂公欢。某,秦人也,生长秦城,家本伶伦,中表姻族,多为人宠媵,以是长安狭斜,悉与之通。或有姝丽,悦而不得者,为公致之可矣。愿持此以报德。”
 
你对我这么好,一来我不好看配不上,二来我也不能对不起郑生,实在是没法报答你。这样吧,你看中哪个美女,我帮你把她弄到手。
韦崟就提了一位,一个开服装店的美女叫张十五娘的。任氏说,那是我表妹,这容易得很。十来天后,果然把张十五娘送到韦崟身边。韦崟对女人没啥长性,过了几个月,对张十五娘就没兴趣了。
任氏又说,找小市民太容易了,不足以报答您,您提个难点的吧。韦崟就想起,刁缅将军有个吹笙的家妓,漂亮得不得了。
任氏说,这也不难,那是我外甥女。
于是任氏就作法,让自己的外甥女生了病。刁缅找巫师来查看病因,任氏贿赂了巫师,让他说,生病了就得换住的地方。那么住哪里病能好呢?巫师就指说,是任氏的家。
于是,反而是刁缅带着重金来求任氏,让我的宠婢住到你家来行不行?任氏推托了半天才答应,然后外甥女搬过来病就好了,韦崟也就过来,把姑娘勾搭上手。过了一个多月,这姑娘怀孕了,吓得赶紧回去了。小说没提她后续如何,应该是想法子让刁缅相信孩子是自己的吧。
我这里介绍得简单,小说原文这部分还是叙述挺细致的,在所有这些情节里,郑六这个人就好像不存在了一样。
当然,任氏对郑六也不是完全不管了。她预知官府会用高到离谱的价格采购有特殊体征的马,就教郑六预先买下,大大赚了一笔钱。
不过无论如何,现在郑六似乎成了这个三角关系中,最不重要的一个。
故事讲到这里,你可以把任氏当作一个狐狸精,但也可以忘掉这层身份,相信她和郑六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说的就是实话,她确实就是一个教坊女子。
而且,很可能她还是个胡女。小说里几次提到任氏自己是不做衣服的,所以韦崟送她上好的衣料她也不要。小说把这当作任氏是狐狸精的证据,漂亮女孩子哪有不会自己做衣服的呢?但胡女不通汉人的女红,就很正常了。嗯,唐代小说里狐狸精的人设往往和胡人有关,学者这方面的论证也是很多的。
到目前为止,小说里的几件“异迹”,其实都是可以拿现实逻辑解释得通的。刁缅家的宠婢生病,可能一开始就是装病。姑娘的妈是任氏的“内姊”,通同作弊一点也不稀奇。至于帮郑六买进马匹,再高价卖给官府,这件事只要消息灵通,就可以办到。而教坊女子上能结识达官显贵,下能交往三教九流,这个信息优势,是大大的有的。
重要的是,如果就把任氏当作一个美丽、聪明而身份卑贱的女人,她的一切行为,反而变得非常好理解。
这样的姑娘,当然是免不了要被男人霸凌和玩弄的,但既然她足够聪明,她也会利用好自己仅有的一点资本。
从一开始,任氏更加关注的,可能就是韦崟。她是先看着韦崟“乘白马而东”,然后才到昇平里,去和郑六“偶遇”的。
正是因为任氏要求郑六去向韦崟借家具,韦崟才知道了任氏的存在,然后就上门来了。这件事,简直有点像是任氏设的局。
用霸道总裁文的话说,这是“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任氏这样的身份,直接让韦崟重视自己很难,用郑六这么一过渡,效果就好多了。
根据那个卖饼的胡人的说法,任氏本来“多诱男子偶宿”,怎么在韦崟面前就那么坚贞了呢?
这是根据韦崟的性格,对自己进行的形象策划吧?
韦崟这个人,对女人的态度是兴趣广泛,玩过就丢。任氏如果真的陪韦崟滚床单,韦崟对她热情持续的时间,大概会比张十五娘或刁缅家的宠婢长一些,但能长多久,那就难说了。
但韦崟做兄弟则很好的,所谓“豪爽有义烈”,很重要一项内容就是在哥们儿身上花钱眼睛都不眨。
既然韦崟的特点是好兄弟、坏情人,那么任氏的选择,就是做兄弟,不做情人。
“遇暴不失节”的人设,显然比较保值。
韦崟强奸女人的时候还要问“何色之不悦”,这像是《射雕英雄传》里欧阳克的词儿。众所周知,欧阳克也是好色,对女人没长性,但欧阳克追求黄蓉一直没得手,所以就真的深爱黄蓉了。
或者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林仙儿,跟谁都可以,唯独拿她当女神的阿飞,是绝对不给碰的。
李渔李大流氓说:“从中悟得勾郎法,只许郎看不近郎。”
 
任氏之死
 
一年多以后,郑六得到了槐里府果毅都尉的职务,也就是说,工作单位换到了金城县,要离开长安城了。
张友鹤先生的《唐宋传奇选》,说槐里府是作者随意捏造的名字,其实史书明言京兆地区一百三十多个军府,名字绝大多数失传,所以这里反而是可补史书之阙的。又说金城县在甘肃兰州,这也不对。兰州确实也有个金城,但那就太远了,郑六不可能频繁往返。
这时小说提醒我们,郑六是有老婆的,虽然白天成天在外面玩,但晚上还得回家,所以郑六一直特别遗憾,不能和任氏过通宵。
所以这次工作调动,郑六很开心,他让任氏和自己一起走。任氏不乐意,说你在那里也就十个月而已,我安安静静在家待着,等你回来好不好?
郑六劝不动,于是拉韦崟来一起劝。韦崟说话显然比郑六有分量得多,任氏必须拿出更合理的解释才行。
任氏说:“有位巫师说,我今年不利西行,所以才不愿去。”
于是韦崟和郑六都笑,你这么聪明一个人,怎么还信这个?
这下,任氏就不得不跟着郑六上路了。两晚之后,他们到了马嵬坡附近。
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条苍青色的猎狗,郑六看到任氏突然从马背上掉下来,现出狐狸的原形,往南飞奔。猎狗在后面紧紧追赶,郑六跟着奔跑呼喊,但毫无效果。跑出一里多远,任氏被猎狗追上咬死了。猎狗是有主人的,所以郑六想要回这只狐狸的尸体,还得花钱跟人赎回来。
郑六含泪埋葬了任氏,并削块木头插在坟上作为标记。回头看,任氏的马还在路边吃草,任氏的首饰掉在地上,衣服全都委散在鞍上,鞋袜仍悬在马镫间,像蝉蜕一样。
十多天后,郑六回到长安。韦崟看见他非常高兴,迎上来就问:“任子无恙乎?”
郑六流泪:“已经死了。”
韦崟也非常痛心,于是两个男人“相持于室,尽哀”,在房间里拉着手哭。
韦崟问任氏的死因,郑六说了猎狗的事。韦崟说猎狗再凶猛,怎么能害到人呢?郑六这才告诉韦崟,任氏根本不是人,而是狐狸。第二天,韦崟跟着郑六赶到马嵬坡,打开坟墓,对着其中的狐狸大哭一场,然后才回去了。
许多年以后,韦崟认识了沈既济,多次说起这件事,沈既济就把任氏的故事写了下来。
 
好了,既然小说的结尾都明说了任氏是狐狸,那我前面那些关于任氏其实是人的分析,自然都是乱开脑洞扯犊子。
所以下面继续开脑洞。
沈既济的小说素材是来自韦崟的,而韦崟只是看见坟墓里的一只死狐狸而已,并没有看见任氏怎么变成狐狸,又怎么被猎狗咬死。一切,他都只是听郑六讲的。
小说的后半部分,关于郑六的叙述非常马虎,几乎不关注他的心理活动。
任氏和韦崟亲亲摸摸的互动这么多,郑六怎么想?小说没提。任氏拿自己的住处作为韦崟和情人幽会的场所,郑六当然也只有接受。韦崟幽会的时候,郑六显然不便回去,那会儿他是怎么在外面吹冷风混时间的?小说也毫不关心。
总之,现在在任氏面前,反而韦崟像是不许上床的对象,郑六倒成了可以上床的备胎。郑六的心情,应该一直不怎么好吧。
也许,在离开长安去金城的时候,郑六的心头,涌起了一个邪恶的念头。
当然,他要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还是离不开韦崟的赞助的,所以他必须要给出一个韦崟能够接受甚至感动的解释。
好在,韦崟是一个骄傲、任性还有点天真的公子哥儿,做到这一点,并不很难。
于是,就有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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